华夏国际商务 2026年07月12日
输入内地人才计划(俗称「专才」)是内地居民来港工作的主要途径,与优才、高才通最大的区别是:必须先有香港雇主聘用。
申请人须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学历或专业经验;薪酬福利须与香港本地同类职位的市场水平相当;没有不良入境记录和保安理由拒签的情形。
职位应当是本地难以觅得合适人选的岗位,这一点是审批的核心逻辑——不是任何职位都能获批。
雇主须是在香港注册并有实际运营的公司,能够提供:
1. 公司注册文件与商业登记证;
2. 实际经营的证据:办公场所租约、雇员名单、强积金记录、业务合同;
3. 财务资料:审计报告、银行流水,用以证明有能力支付薪酬;
4. 本地招聘努力的说明(在某些情况下需要)。
入境处会重点核实职位是否真实存在、薪酬是否合理、公司是否确实在运营。以下情形常被要求补件或拒绝:
1. 公司刚成立、无雇员、无业务记录,却要聘请高薪职位;
2. 薪酬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水平;
3. 职位描述空泛,与申请人背景不匹配;
4. 公司没有实际办公场所或无法提供财务资料;
5. 申请人是公司的股东或董事,雇佣关系被质疑为自雇安排。
申请人方面:学历与专业资格证明、工作经历证明、身份证件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雇主方面:公司注册与商业登记文件、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、办公场所证明、雇佣合同、招聘说明、公司业务介绍。
以自己开设的香港公司聘用自己来申请,是允许的,但审查更严格。需要证明公司是真实运营的实体:有办公场所、有业务合同、有雇员、有经审计的报表、有合理的薪酬安排。此时公司的审计报告和银行流水就是最核心的证据。
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走自雇路径的申请人,会提前一至两年在香港建立真实业务,而不是临申请才注册一家空壳公司。
专才签证通常与雇佣关系绑定,更换雇主需向入境处申请批准;续签时需证明仍然受雇且公司正常运营。长期规划上,应逐步积累在港居住与工作的证据,为后续申请永久居民做准备。
如果雇主是自己或关联公司,务必提前做好公司合规(年审、审计、SCR、实际办公场所),这些材料在申请时会直接被审查。临阵磨枪的空壳公司,通过率很低。